真空泵厂家

联系我们

临海市利来国国际APP,利来囯际老牌,利来囯际网址真空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0576-85021388/85138880

传真:0576-85021389

联系人:罗朝金13757699803

网址:http://nlhlsg.com

地址:浙江省临海江南街道花溪路下岙余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成功举办 “大数据信息安全与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化建设”案件研讨会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成功举办 “大数据信息安全与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化建设”案件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5-01-22 作者: 点击: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国家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谈到要让企业在合规的经营当中★,通过有效的司法形式★★★,去降低、减少企业的刑事违法风险,用这种方式通过司法去助力经济的发展★★★。而从司法环境上来说,要通过合规的方式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和引导★★★。吴老师还指出,在系统的信息化完成之后,我们还可以将数据作为一个公共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贵州省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江南谈到,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然而数据的合法收集、存储★、处理还有使用等问题,给企业和法律实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江老师重点提出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一是数据合法性的界定,这关系到大数据企业如何在确保数据用户数据来源合法的前提下★★★,通过数据加工开展业务★★,从而避免法律风险;二是数据授权与数据库的建设,也就是企业在合法取得数据授权之后,应该如何建立和维护数据库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三是网络安全法与数据异地备份,这涉及到在遵守网络安全法的前提下,企业如何进行数据的异地备份从而确保数据安全;四是数据转移与服务器运算压力分摊,即在合法取得数据以后★★★,如果主体的拥有者没有进行变更★★★,数据转移到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另外一台服务器上★★,用于分摊运算压力或者用于实名认证,这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值得思考★★★;最后则是程序员的法律责任问题,大数据企业的程序员在日常的工作中,根据发包方和使用方的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是在合法软件设计框架下的一种行为,此时应否要求程序员承担法律责任也需要探讨。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十二届民建北京市委资源与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赵兵谈到★★★,新质生产力对于法治化建设,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提高发展质量。从实践角度来说★,法律建设的关键在于落实现有的法律,现有法律已经为公民信息保护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但是如何落实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中国法学会研究员、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公安部网络法律专家刘金瑞指出★,数据现已成为推动新质成产力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与此同时,利用数字技术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问题日益突出。系统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切实统筹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成为相关立法的重要任务。一方面是强化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底线红线;另一方面★,是确立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规则,促进个人信息的有效利用。长远来看,一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制度的落地实施,仍需后续配套规定的细化支撑。

  北京第四范式公司副总裁、公安部电子数据部级专家顾伟谈到★★,无论是在全球范围内还是单就国内情况而言,数据合规★★★、个人信息保护都是正在高速发展的蓝海行业★,技术变革带来了新的趋势和新的机会★★。而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中,要注意两个争议焦点,一是数据的获取方式,二是数据的使用目的,据此既把握好打击犯罪的尺度,由把握好社会保护的力度★。

  2024年6月2日下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系成功举办★★★“大数据信息安全与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化建设★★★”案件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提供了一个为大数据行业法治化发展献言建策的平台★★★,专家们围绕大数据信息安全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从多元角度发表真知灼见,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崭新思路,凝聚各方智慧★★,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中心执行主任郝作成,中国法学会研究员、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公安部网络法律专家刘金瑞,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国家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北京第四范式公司副总裁、公安部电子数据部级专家顾伟★,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十二届民建北京市委资源与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赵兵,贵州省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江南,贵州省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张少华,贵州人和致远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胡耀等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发言。研讨会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教授、法学系副主任朱梦妮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中心执行主任郝作成谈到我国数据合规的基本法律体系,包括法律层级上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行政法规层级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规章层级上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以及相关的重要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标准,它们共同构成了大数据合规合法使用的基本法律体系,为各方主体提供了行为指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角度★★★,如何做到既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又要保护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这就要求企业、司法机关、监管部门正确理解和适用上述法律,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

相关标签:产业信息网官网